场内期权最终会交割吗
场内期权最终是否会交割取决于多种因素。场内期权包括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等类型,我国的场内期权多为欧式期权。对于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行权交割,不是必然会发生交割,因为期权买方有选择的权利,到期时可以选择行权从而进行交割,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如果是美式期权,买方在到期日以及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工作日都有权要求进行行权交割,但同样买方也可以选择不行权。在到期日时,如果买方持有实值合约一般会倾向于行权交割,而虚值合约在到期日收盘时会归零,也就不存在交割情况。
另外,场内期权的交割还受到市场行情、投资者策略等因素影响。例如,如果在行权日之前,市场价格的变动使得期权对于买方来说已经没有价值或者不划算,买方可能就不会选择行权交割。同时,一些投资者可能出于风险管理、投资组合调整等目的,即使期权处于实值状态,也可能放弃行权交割。
场内期权交割的类型
场内期权的交割方式主要有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两种。在现金交割中,到期日期权持有人可以选择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现金价值,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例如股指期权多采用现金交割,只需留意收盘价和结算价差异即可。而实物交割则涉及到实际资产的交换,像股票期权中的ETF所有权会发生交换。不过实物交割相对复杂,会带来一些履约风险,如股票期权义务方可能面临现金流风险等。
影响场内期权交割的合约要素
1.合约单位影响交割数量。不同的场内期权合约单位不同,例如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单位为10000份,沪深300ETF期权的合约单位为1000份。这就决定了在交割时,如果行权,涉及的标的资产数量是固定的。
2.行权价格是关键因素。行权价格是期权购买者可以在到期日以该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的价格。如果到期日标的资产的市场价格与行权价格相比,使得期权处于实值状态,买方可能更倾向于行权交割;若处于虚值状态,则可能放弃。
3.到期日限定交割时间。场内期权具有特定的到期日,到期时期权将自动行使或失效。我国的期权多为欧式期权,其到期日一般为每个月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深交所休市日则顺延至次一交易日),这就明确了交割的时间范围,只有在这个时间点或者满足这个时间条件才可能发生交割。
场内期权交割中的交易方行为
1.对于买方来说,是选择交割的权利方。如果是认购期权的买方选择行权,那么需按行权价格交钱得券;若是认沽期权的买方行权,则按行权价格交券得钱。但买方在到期日收盘时,要根据持有的是实值合约还是虚值合约,以及考虑市场行情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行权交割。
2.卖方是被动的履约方。若期权的买方选择行权,卖方被指派行权了,则卖方只能无条件接受。在准备交割方面,认购期权的卖方就要备好足够的标的证券,认沽期权卖方则要准备好足够的资金。
场内期权交割与交易时间的关系
1.交易时间内的价格波动影响交割决策。场内期权的交易时间遵循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例如中国的场内期权通常在工作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交易。在这个时间段内标的资产价格不断波动,会影响到期权是否处于实值状态,从而影响买方是否在到期日选择交割。
2.特殊的行权日交易时间规定。像50ETF期权在行权日当天,交易时间会延长30分钟,在此期间内,认购期权的权利方根据持有的期权合约数量、行权的价格,准备好足够的资金;认沽期权的权利方需要根据持有的期权合约数量备足标的证券。这一特殊的交易时间安排也是为了满足期权交割相关的操作需求。
场内期权交割中的风险与交割决策
1.市场风险影响交割。市场行情的变化可能导致期权价值的大幅波动,如果在行权日之前,市场价格的变动使得期权对于买方来说已经没有价值或者不划算,买方可能就不会选择行权交割。例如,股票期权如果市场波动导致标的资产价格大幅偏离行权价格,实值期权可能变为虚值期权,买方就会放弃交割。
2.履约风险影响交割意愿。在实物交割的期权中,如股票期权义务方虽然缴纳保证金,但保证金比例与履约所需资金差距较大,若出现意料之外的履约情形,可能面临资金不足的风险。这种履约风险会使得卖方在某些情况下不希望被指派行权,而买方也可能因为担心卖方履约问题而谨慎选择是否行权交割。
场内期权交割与交易策略的关联
1.套期保值策略下的交割。投资者使用场内期权进行套期保值时,交割与否取决于套期保值的目标是否实现。如果在到期日,期权能够帮助投资者有效对冲风险,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那么就可能会按照计划进行交割;反之则可能放弃。
2.投机策略下的交割。对于投机者来说,主要是追求期权价格波动带来的收益。如果到期日期权价格波动使得行权交割能够带来利润,就会选择交割;如果没有利润或者亏损,就会放弃。例如,如果投机者买入认购期权,到期日标的资产价格上涨幅度足够大,使得行权交割有利可图,就会进行交割。
(内容来源:券商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