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支出计入哪个科目
公益性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公益性捐赠是公益、救济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这部分支出不属于会计科目,在会计上发生了公益性捐赠支出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性质
1.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比如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像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就属于营业外支出。
2.捐赠支出是营业外支出中的一种类型。除了捐赠支出,营业外支出还包括盘亏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非常损失(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罚款支出(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违法或违背合同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重组损失等。
公益性捐赠的界定
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才是公益性捐赠。这是明确公益性捐赠的重要依据。
2.例如企业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的这类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规定对科目计入的影响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一规定虽然是关于税收方面的,但也与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相关,因为在计算这些扣除时是基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捐赠数额。
2.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而调整的基础就是已经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公益性捐赠金额。
不同类型捐赠的统一核算
1.不管是捐赠金额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还是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在发生时都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2.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同样计入营业外支出。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但在会计核算上也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自产货物捐赠的特殊情况
1.自产货物对外捐赠会计处理较为特殊。虽然在会计上,自产货物对外捐赠不被确认为企业的销售收入,但根据税法规定,这种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在会计处理上,企业需要按照货物的市场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并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应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会计要将捐赠产品的销售额计入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相应结转销售成本。
会计分录的处理
1.公司的公益性捐赠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捐赠的资产,这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支出不分公益救济性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2.还有一种情况,当捐赠以现金形式进行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等科目。这表明无论是以货物还是现金形式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都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来核算。
(内容来源:券商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