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入个税怎么算的
股票收入个税的计算方式因股票收入的不同类型而有所区别。如果是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一般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上市公司限售股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时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
对于个人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若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而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在报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自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限售股转让个税计算
对于上市公司限售股转让所得,这是明确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很明确,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的税率。比如,一次限售股转让收入为100万,股票原值是50万,合理税费为5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50-5=45万,应纳税额就是45万乘以20%等于9万。
股息红利个税与持股期限
1.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情况,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国家为了鼓励长期投资而实行的政策,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在股息红利方面就不用缴纳个税,这对长期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利好。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如果在短期内获得股息红利,就要按照较高的税率纳税,短期投资在股息红利税收方面没有优势。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是介于短期和长期之间的一种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不同投资期限的税收负担。
股票期权相关个税计算
1.员工接受股票期权时,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这是因为此时员工还未真正从股票期权中获得实际收益,只是获得一种权利。
2.员工行权时,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例如,购买日公平市场价为10元,员工实际购买价为8元,每股差额2元,如果员工行权1000股,那么这2000元的差额就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员工行权后再转让股票,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纳税。这是因为此时员工是在转让自己已经拥有的股票,属于财产转让行为。
企业税后利润分配个税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将员工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中得到的收益,等同于一般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来对待,在纳税上遵循相同的规则。
雇主给予折扣或补贴的个税计算
1.纳税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一次收入较多时,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以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这是考虑到可能存在一次性收入过高影响当月税负过重的情况。
2.经批准后,可自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纳税人从雇主取得12万的股票认购折扣或补贴,若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纳税压力大,经批准后可分12个月,每月计入1万来计算纳税。
扣缴义务人的责任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境内企业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这就明确了企业在员工股票相关收入个税缴纳中的责任,企业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若企业不履行,就会面临税务风险。
(内容来源:券商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