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超10亿 中创新航起诉宁德时代专利侵权
宁德时代(300750.SZ)与中创新航(03931.HK)的专利诉讼纷争愈演愈烈。
10月18日晚间,中创新航披露,已向宁德时代及相关公司侵犯其专利权提起四项诉讼,索赔金额合计10.07亿元。
在中创新航提起的四项诉讼中,索赔额最高的一项涉及“液冷板式电池模组”专利,该诉讼针对宁德时代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武汉)有限公司。
中创新航称两家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中创新航同时要求宁德时代赔偿其经济损失5.6亿元及200万元维权支出。
中创新航提起的另外三项专利诉讼中,被告方除宁德时代外,还包括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四川时代以及汽车制造商阿维塔和极氪的汽车销售公司。所涉专利包括“电池装置及电池装置的装配方法”、“电池组及电池装置”以及“一种电池包”。
截至发稿,宁德时代暂未就上述诉讼事宜对界面新闻作出回应,中创新航也未就专利诉讼进一步置评。
这是中创新航首次提起针对宁德时代的专利诉讼。宁德时代自2021年7月起陆续针对中创新航提起六项专利诉讼,索赔总额超过7亿元。
中创新航也在10月18日披露,该公司在其中一项针对“动力电池封装组件”的专利诉讼中败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其向宁德时代赔偿经济损失和制止侵权支出合计5855万元。
宁德时代此前针对该项诉讼提出的索赔金额约1.3亿元。中创新航称,将对于福建高院作出的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包括该案在内,宁德时代针对中创新航所提出的六项专利侵权诉讼中,宁德时代败诉两项、胜诉三项,另有一项诉讼尚未一审宣判。
宁德时代另两起胜诉案件针对“集流构件和电池”和“防爆装置”。两起胜诉案件中,宁德时代共计获赔4453万元,但中创新航均表态将就败诉案件提出上诉。
宁德时代败诉的两项专利诉讼,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涉及“正极极片及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项专利。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撤销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两项专利的一审判决,并驳回宁德时代的起诉。2023年2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曾就这两项专利侵权诉讼作出判决,中创新航均被判侵权,需向宁德时代总计赔偿5710万元。
尚未一审宣判的案件涉及“二次电池”专利。中创新航今年7月对外披露了该案件,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向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支出费用,合计9230万元。
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同为中国动力电池行业龙头,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占率达45.85%,稳居第一;中创新航市占率为6.94%,排名第三。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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