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备忘录⑤:延迟退休政策大揭秘:变革之路,谁将受影响,影响几何?
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平安观点:
《决定》主要包括核心改革和配套改革两部分
核心改革主要有三:第一,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自2025年至2039年的15年时间内,将男职工(干部和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原女工人)、五十五周岁(原女干部)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第二,社保最低缴费年限提升。自2030年至2039年的10年内,按照每年增加6个月的幅度,将社保最低缴费年限自15年增加至20年。第三,设计弹性退休制度。职工可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提前或进一步延迟退休,提前或延迟的幅度不能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必须大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也需要满足最低要求。
配套改革主要有二:第一,《决定》要求国家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带薪休假制度、发展养老托育服务等方式,解决劳动者对延迟退休政策的担忧。第二,《决定》提出了个人账户养老金“晚退多得”这一全新提法,未来可能改进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进一步鼓励参保人员延后退休年龄。目前,配套改革相关政策尚无具体实施意见出台,我们不再展开。
谁受到的影响最大?女工人和灵活就业人员
法定退休年龄延迟主要影响女工人:虽然男职工和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分别延迟了3年,但弹性退休制度下又允许提前3年退休,不构成硬性要求;若社保待遇计发办法不变,提前3年退休也不会导致退休待遇低于现行水平。因此,延迟退休对男职工和女干部的影响,更多是激励而非约束性质,这也是自愿原则的体现。而对于原本五十岁退休的女工人来说,其退休年龄至少需要延后2年至五十二岁,形成了硬性约束。由于女工人工资及养老金水平通常偏低,且养老金水平低于工资水平,2年的新增工作时长实际利于其权益的保护。
社保最低缴费年限提升主要影响灵活就业人员:提升社保最低缴费年限对企业职工的影响比较有限,假设某企业职工自30岁参加工作,在不断缴的情况下只需要工作到50岁就可满足20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基本不存在任何约束。但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由于其不在企业就业,社保缴费支出完全由自身承担,常因经济压力出现断缴、少缴的情况。最低缴费年限的提升,可能令其被迫通过推迟退休年龄、延长缴费期,或更好进行流动性管理进而避免断缴的方式,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新要求。
改革的整体影响如何?短期具有积极作用,长期影响不定
短期看,延迟退休对家庭收入和社保稳定具有短期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可以避免仍然具有继续工作意愿和条件的低龄老人被迫退出劳动力市场,延长职业生涯,同时通过提升社保缴费年限来提升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实现全生命周期收入的增长,带动家庭收入的提升;另一方面可以平衡养老金收支压力,推迟缺口爆发时点,利于社保系统的整体稳定。
长期来看,延迟退休对经济增长、人口结构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并不确定。一方面,由于老年人和劳动适龄人口的就业存在结构性差异,延迟退休政策可能通过提升劳动力供给促进经济增长;但也存在着通过就业挤出效应抑制总需求,降低长期增长中枢的风险。另一方面,延迟退休可能通过改善家庭经济环境,降低子女抚养压力,推动人口结构逐渐改善;但也存在着因降低隔代抚养效率,进一步压低总和生育率的可能。此外,老年劳动力究竟会通过提供生产经验提升劳动生产率,还是因思维固化、抑制创新降低全要素生产率等问题,也仍然处于争论之中没有答案。延迟退休对经济、人口、社保等领域的长期影响,仍然难以确定。
改革后中国退休年龄与海外发达国家相差不远,短期内应不会再进一步延迟退休
本次延迟退休改革后,中国的最终退休年龄与海外发达国家当前退休年龄相差不远。考虑到中国仍为发展中国家,60岁预期寿命和健康预期寿命,虽然较20世纪80年代制定现行退休年龄时有了较为长足的进步,但相较于海外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本次改革后的退休年龄,已经比较符合中国人口的健康水平状况,短期内应该不会再有进一步的整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