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突发!证监会拟罚没800万元
10月26日,中金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没800万元。同时,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两名主管人员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因涉嫌思尔芯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9月25日,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立案。
思尔芯于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了终止审核的决定。
中金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切实以案为鉴,强化全面整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
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配合调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中金公司表示,对于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诚恳接受处罚,切实以案为鉴,强化全面整改,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不断强化执业质量管控,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夯实“看门人”责任,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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