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新规发布,用电量增速在高温退潮后放缓:11月公用事业行业动态解读
摘要:
我国首部《能源法》正式通过,立足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我国《能源法》的起草工作自2006年启动,耗时18年于2024年正式通过,在我国能源发展历史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能源法》第一条“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为我国能源发展指明方向,即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布局煤电。在供给侧,《能源法》明确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具体包括:1)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小型水电站;2)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安全可靠有序替代,《能源法》也明确了非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思路,包括:1)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2)推动燃煤发电清洁高效发展,根据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保障的需要,合理布局燃煤发电建设。
明确各方主体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驱动可再生能源需求释放。《能源法》明确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具体到电力领域,要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促使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2024年7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们测算2024年全国平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同比提高3.03pct,其中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同比提高3.95pct,而2023年仅分别为0.23、1.14pct。此外,《通知》首次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向重点用能单位分解,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基于此,我们认为此次《能源法》的政策导向与此前《通知》保持一致,预计未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有望加速提升,并且逐步向具体企业分解,以压实主体责任,激发可再生能源需求。
10月火电发电量增速高位回落,水电发电量降幅扩大。10月规上工业发电量73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增速比9月份放缓3.9个百分点;10月规上工业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分别增长1.8%/下降14.9%/增长2.2%/增长34.0%/增长12.6%。其中10月火电发电量增速较9月回落7.1pct,主要是由于用电量增速放缓;10月水电发电量降幅较9月扩大0.3pct,主要是由于来水偏少,其中长江流域10月天然来水11300立方米每秒,较历史同期均值偏少31%,较极端枯水2022年偏少27%。考虑到去年11月全国来水由丰转枯,预计11月水电发电量降幅有望收窄。
10月用电量增速下降,高温缓解使三产、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速大幅回落。10月全社会用电量77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9月同比增长8.5%),增速较9月下降4.2pct。其中,10月一产/二产/三产/居民生活用电量分别为106/5337/1367/932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5.1%/2.7%/8.4%/8.1%,相较9月增速变化分别为-1.3pct/-0.9pct/-4.3pct/-19.7pct。我们认为三产、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速大幅回落主要是由于10月高温有所缓解,根据中国气象局数据,9月、10月全国平均气温分别为18.8℃、11.9℃,较常年同期偏高1.7℃、0.8℃。
投资策略:《能源法》明确我国能源未来发展的大方向是安全可靠和绿色低碳,基于此,在可再生能源范畴下,一方面,我们持续看好新能源装机增长,而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断增强和电力商品价格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望改善当下新能源面临的消纳问题和电价下行压力,建议关注绿电板块左侧布局机会;另一方面,我们看好大水电资产的稀缺性,且水风光储一体化发展战略下,新能源和抽蓄有望成为水电企业的第二增长极。在非可再生能源范畴下,我们认为核电有望接替煤电成为清洁的基荷电源,而煤电、气电的可靠性、灵活性价值未来有望得到充分定价,估值有望重塑。全年看好具备政策催化、业绩持续改善、估值有提升空间的火电板块;长期看好业绩确定性高、分红能力强的水电、核电板块。新能源已在底部区域。个股关注华能国际、皖能电力、川投能源、长江电力、中国广核等。
风险提示:装机规模不及预期的风险;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