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试点范围再扩,券商财富管理业务迎利好爆发
事件: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公布了首批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证券公司试点范围名单,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中金财富、国投证券、中信华南、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泰证券、兴业证券等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
年初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细则修订,试点机制优化工作有序展开。今年1月,多部门联合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修订版),在投资者准入条件、个人投资者额度、业务试点范围、宣传销售安排等方面进行优化,其中明确证券公司可参与展业,将单个投资者额度由人民币1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且同时参与银行与证券公司渠道时,两类渠道个人投资额度各为150万元人民币等。2月26日,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施行,试点机制优化工作有序展开。
14家券商首次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有望发挥业务协同与示范效应。
香港证监会发布首批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计划券商名单,14家持牌法团可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计划,以内地证券公司在港分支机构为主,我们认为有助于内地券商与港澳机构业务协同。另外根据1月发布的修订版《实施细则》,内地机构可与多家港澳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首批入围券商仍以头部机构为主,示范效应或推动证券行业财富管理业务水平持续提升。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主要包含“北向通”和“南向通”,产品特征各有侧重。1)“北向通”:是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销售机构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销售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2)“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机构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从各家试点券商的南北向通产品来看,产品特征各有侧重。例如华泰证券“南向通”合资格债券包括1个月-30年期美债,中金香港证券上架的“南向通”合资格债券涵盖环球主权债券、投资级企业债券等。我们认为证券公司较为丰富的证券、基金产品及投资经验,有望与“跨境理财通”现有存款产品互补,更好满足财富管理需求。
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稳步推进,证券行业财富管理业务规模与服务能力有望持续提升。11月1日,证监会等多部委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拓宽外资投资渠道。我们认为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引进外资程度加深,居民投资边界有望持续拓宽,证券行业海外财富管理与外资服务等业务规模也有望扩大,同时业绩波动风险有望缓和。
投资建议:近期跨境理财通试点范围拓宽,有望扩大证券行业海外财富管理与外资服务等业务规模。首批头部入围机构发挥示范效应,或推动证券行业财富管理业务水平持续提升。我们建议关注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国银河、国泰君安等首批入围证券公司和其他海外业务布局较早、未来具备入围潜力的券商。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波动加大,“跨境理财通”试点优化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