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辅助服务新规征求意见启动,聚焦新型主体未来发展潜力
内容摘要:
事件: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此次《规则》是建设完善新型电力市场的重要一环,要求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优化和健全各类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以及费用传导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等。其中,经营主体主要包括火电、水电、储能、虚拟电厂等。
辅助服务品种:分为有功控制服务(调峰服务、调频服务、备用服务、爬坡服务等)、无功平衡服务(电压控制服务)、事故处置类服务(黑启动、转动惯量、切机、切负荷等)。
费用机制:经营主体提供辅助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电能量费用,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未开展现货市场地区按中长期交易规则结算。
费用传导机制: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电能量费用与辅助服务费用独立形成,相关辅助服务费用原则上由用户用电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分担比例由省级情况确定。未开展现货市场或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的地区,原则上不向用户侧疏导辅助服务费用。第三方主体承担要求:独立储能、自备电厂、虚拟电厂等“发用一体”主体,在结算时段内按综合上网(下网)电量参与发电侧(用户侧)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与2月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相比,此次《规则》不仅强调了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还补充了爬坡、黑启动等多种服务品种,有助于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多元化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费用机制,预计有望推动各省加快现货市场建设。
投资建议:随着新能源发电比例提升,辅助服务需求快速增长,预计年底各省有望陆续出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相关文件。建议关注独立共享储能、虚拟电厂运营等新型主体标的,包括阳光电源、南网储能等。
风险提示。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及预期,用电需求不及预期,市场恶性竞争,国内外经济复苏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