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新篇章: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指导意见解读,消费升级推动绿电价值飞跃》
事件:10月30日,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2025、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分别达到11、15亿吨。其中25年11亿吨的要求相比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上调1亿吨,我们分析主要原因在于23年以来新能源装机的大规模发展有望使得实际完成额会超出预期。如果假设203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0亿吨左右(23年实际值为57.2亿吨),则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为25%左右,这与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一致,我国碳达峰进程仍在有序推进中。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核心被继续强调。包括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电源建设以及支撑可再生电源运行的各方面资源建设规划与此前政策文件基本维持一致。
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成为重点。在新能源大力发展的情况下,其他用能进行电能替代是实现碳达峰的重要途径。包括:(1)冶金等重点行业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2)合成氨、合成甲醇、石化、钢铁等行业低碳氢替代高碳氢;(3)在高速公路休息区、铁路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和港口等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一体站,并推进船舶岸电、电动船舶应用、可持续航空燃料,并推广使用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氨醇等绿色清洁液体燃料应用。(4)公共建筑电气化:推广电热泵热水器、空气源热泵等设备。一方面相关电能替代设备投资机会值得重点关注,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提高新能源需求,促进新能源建设。
完善绿色能源消费机制、促进新能源本地消纳利用。指导意见提出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基础凭证,加快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制,并推进绿证绿电与全国碳市场衔接,这些措施都有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底层使用动力。此外,新能源具有间歇性、波动性、分散性等特点,因此指导意见还鼓励新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新基建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光热与风光联合运行、工厂和园区绿色直供电、打造100%可再生能源试点园区等建设,使得新能源与其他能源耦合利用以及就地利用。
投资分析意见:本次指导意见是对可再生能源替代、实现双碳目标的一次系统性规划,重点放在消费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重点关注:(1)绿电运营商:通过绿电绿证碳市场等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是新能源建设的核心推动力,有利于维护绿电运营商收益率并维持绿电行业平稳发展,重点推荐:港股低估值运营商龙源电力、大唐新能源、中广核新能源、新天绿色能源、中国电力以及A股新能源运营商三峡能源;(2)绿氢及电能替代方向:建议关注东方电气、华光环能、华电重工、西子洁能、特锐德等。
风险提示:绿电绿证机制建设不及预期,新能源建设不及预期,电网建设低于预期